为非作歹

  欺压百姓

  江西法院近期公开审判多起

  涉恶案件

  再次彰显了扫黑除恶的力度和决心

  吉安万安

  侮辱村书记、强迫交易……张某等19人涉恶案一审宣判

  ▲宣判现场

  2019年9月12日

  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

  对被告人张某等19人涉恶案

  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某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为获取非法利益及彰显个人威风,在万安县窑头镇境内,多次以威胁、滋扰或者其他手段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张某为了能够短时间在窑头镇境内树立威名:

  No.1

  于2017年7月26日授意被告人肖某组织肖某涛、鄢某龙等人对窑头镇某村村书记进行侮辱;

  No.2

  为强行向井冈山航电枢纽项目部供应石块,指使被告人肖某召集肖某龙、陈某兵等人多次拦截井冈山航电枢纽项目部运送石块的车辆,相关人员均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该团伙还采取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手段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结果

  张某、陈某、肖某、肖某涛四人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以上19个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万安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下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张某、陈某、肖某、肖某涛四人七年至一年零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鹰潭贵溪

  纠集刑释人员等为非作恶

  项某明等10人涉恶案一审宣判

  ▲宣判现场

  2019年9月11日

  贵溪市人民法院

  对被告人项某明等10人涉恶案

  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3年以来,被告人项某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其他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成员听从被告人项某明指挥,统一保管砍刀等作案工具。为逞强争霸、树立声威、获取经济利益,被告人项某明纠集被告人李某生、姚某黄、汪某、李某忠、邹某平、李某德、江某有等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致当地群众感到恐惧和不安,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判结果

  被告人项某明、李某生、姚某黄、汪某、李某忠、邹某平、李某德、江某有等人为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判处被告人项某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五万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九江修水

  非法从事高利放贷

  杨某等6人涉恶案一审宣判

  ▲宣判现场

  2019年9月9日

  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

  对被告人杨某等6人涉恶案

  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杨某非法从事高利放贷,其为追索高利贷债务,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单独或纠集被告人王某员、周某勋等人多次采取恐吓、任意损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非法拘禁等暴力或“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讨债。

  2016年4月至同年5月12日,杨某还纠集王某员、周某勋等人实施了开设赌场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杨某为纠集者,王某员、周某勋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审判结果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修水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员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七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周某勋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前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外,3名不属于涉恶团伙成员的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旗有期徒刑一年,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正、杨某宝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来源:强赣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