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布了《江西省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了切实做好稳就业有关工作,《计划》提出了包含大力发展经济、鼓励创新创业、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促进企业用工稳工、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水平和鼓励吸引人才在赣创新创业等七个方面重要举措。

  其中都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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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目标

  政府

  01

  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巩固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稳住就业基本盘。

  02

  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就业;支持劳动者以非全日制就业、自由职业、居家就业、家庭帮工、网络创业、新社会组织就业等形式就业;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

  03

  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场所设施等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04

  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就业形势,做好风险预判和预警,充分考虑估计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各种可能的情况事先制定应对预案。

  @企业

  01

  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等发展难题,促使企业用好用活各项政策红利,为各类企业减负增效、维持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02

  对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03

  对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含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服务机构求职补贴。

  04

  鼓励因经济下行、季节性用工、短期用工等存在用工短时闲置的园区企业,通过开展企业间淡旺季用工调剂,调配分流员工,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

  05

  鼓励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落实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06

  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个性化服务,多渠道服务企业用工。

  @想创业的你

  01

  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为创业和中小微企业宽容发展营造社会环境。

  02

  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以上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简化或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

  03

  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大“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电子商务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

  04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想要提升的你

  01

  支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完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收益分配机制,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项目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提取最高不超过60%的比例追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机制。

  02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以及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后开展以工代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03

  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城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

  02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以及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后开展以工代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城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

  @想要找工作的你

  01

  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02

  做好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工作,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帮助符合条件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落实税收优惠、收费减免政策及各项补贴政策。

  03

  建立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完善落实人才来赣工作、出入境、居留、创新创业、购房、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服务政策措施。

  04

  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赣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计划,加大人才研修和学术交流力度。

  @刚刚毕业的你

  01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身体有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简化申请手续,优化审批流程。

  02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企业新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新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适当奖励,对留在当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期限的租房补贴,让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