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市纪委市监委召开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执行健康情况“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按照有关防护意见做好自身防护。有关部门要做好消毒通风、人员管控、体温测量等工作,留置场所要重点监管、重点防护。会议强调,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从快从速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自1月22日市纪委监委成立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来,4个监督检查室、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市13个县区(含高新区、东临新区)、28个疫情防控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也迅速行动,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截至1月3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组成监督检查组189个,累计派出1569人次,监督检查单位及场所2699次,提出意见建议327个,下发《督办单》6期、《情况通报》7期,监督推动解决疫情防控中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36个。全市共查处问题26起,处理36人,其中立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曝光11起18人。
来源:抚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