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布宜春4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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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例1:患者揭某某,男,21岁

  现住址:丰城市孙渡街道孺子社区凯旋门

  患者的活动轨迹:

  1月12日,患者与父亲揭某某、母亲甘某某、嫂子邹某某、侄子揭某某一起驾车从九江市修水县回杜市镇口前村墙里组。

  1月13日-16日,患者在杜市镇口前村墙里组家和表哥曾某某家(孙渡街道凯旋门)往返。

  1月17日-19日,患者自驾车前往桥东镇展山村瑶塘江组接其外婆朱某某前往桥东卫生院输液,连续输液三天。

  1月20日,患者到口前村嵇余组表叔嵇某某家接亲,并在表叔家吃晚饭。

  1月21日,患者自驾车到南昌金燕温泉大酒店泡温泉,并住宿一晚。

  1月22日,患者在新城区喜尚喜酒店参加其叔叔揭某某的乔迁宴。饭后患者回到杜市口前村墙里组家中。

  1月23日,上午患者驾车到梅林朱家,下午到了秀市。

  1月24日-25日,患者在杜市镇口前村墙里组家中。

  1月26日-2月5日,患者驾车到表哥曾某某家(孙渡街道凯旋门),期间无外出。

  2月6日,患者出现发热、头晕不适症状,自驾前往丰城市人民医院就诊。

  目前患者已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病例2:患者张某某,53岁

  现住址:铜鼓县永宁镇城南西路鸿运嘉园

  患者活动轨迹:

  1月25日,患者自述上午9点和儿子宁某开车到排埠镇蒙华铁路项目部正对面自己嫂嫂家,10点左右到嫂嫂家吃中饭(有三桌34人),未戴口罩。3点左右回家。

  1月26日,居家未出门。

  1月27日,患者一家四口到城南中路某确诊患者家过年吃饭,共餐人员共16人,均未戴口罩。

  1月28日,居家未出门。

  1月29日,患者一个人到城南中路某确诊患者家吃饭,共餐人员12人,均未戴口罩。

  1月30日,居家未出门。

  1月31日,患者一个人到城南中路某确诊患者家吃饭,共餐人员12人,均未戴口罩。

  2月1日-2月2日,居家未出门。

  2月3日,患者一家四口到城南中路某确诊患者家吃饭,共餐人员16人,均未戴口罩。

  2月4日,居家未出门。

  2月5日,骑电动车到湘赣农贸大市场1楼买菜,时间大概30分钟,戴了口罩。

  2月6日-2月7日,患者居家未外出。

  2月8日,15:10无明显诱因出现胸闷、口苦、恶心、食欲减退、发热,体温最高38℃,无咳嗽,无全身酸痛,无头痛、乏力等,当晚自己骑电动车到发热门诊永宁医院隔离治疗,戴口罩。

  病例3:患者杨某,男,30岁

  现住址: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桥头组

  患者的活动轨迹:

  1月21日之前,患者一直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工作。

  1月21日,患者与父亲共2人自驾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返回奉新,当天下午1点左右回到奉新干洲家中。在家休息几个小时后,于下午4点左右跟其父母共3人开车去往患者外婆家(靖安县仁首镇山背村),在外婆家呆了半小时左右,未在那里吃饭,之后返回干洲家中,期间与其外婆和其舅妈有过接触,未再接触其他人。回家后,患者父母在自己家中弄饭吃,患者去其岳父(确诊病例唐某某)家(干洲张家村张家组)中吃饭,并在那里居住,一起吃饭和居住人员有患者岳父(确诊病例)、岳母(确诊病例)、老婆、小孩2人、小舅子一家2人。

  1月22日,患者在干洲街上煌上煌和土根超市买过东西。

  1月23日,上午11点39分患者一家与其岳父一家,还有岳母(确诊病例黄某某)娘家(靖安)亲戚共15人在其岳母弟弟黄某老婆的姐姐万某家中聚餐(同餐人员有老婆的外公、岳父、岳母、患者一家3人(患者、老婆和女儿)、老婆大舅舅一家2人、老婆小舅舅一家3人、患者岳父连襟一家2人、靖安塅里陈家2人),于15点左右患者自行离开,晚上7点左右与其朋友汪某、余某某在干洲奇石街上火锅店吃火锅。

  1月24日14时40分左右,患者开车到冯川镇政府附近的洗车店洗了一次车后,于15时21分回到干洲岳父家中,晚上患者一家4人回到前进村桥头组自己家中与父母吃团圆饭,之后在自己家中居住。

  1月25日,患者于13:30左右到岳父家中拜年,之后一直在岳父家中居住。17:30左右患者姐姐(安徽)一家3人自驾来奉新干洲拜年,与患者有过接触。

  1月26日,患者一家4人中午与其姐姐一家3人,还有其父母2人一起在其父母家中吃饭,下午其姐姐一家3人返回安徽,之后患者又到其岳父家中居住。

  1月27日-2月3日,患者自述在这期间未外出,除了与岳父及其小舅子一家有接触,未再接触其他人员,期间去过太冬购物广场买过东西。

  2月3日,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派120将其一家收入金凯瑞宾馆集中隔离观察。

  2月8日,患者出现发热症状(37.5℃),随后由120接送至县人民医院就诊,之后在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病例4:患者唐某某,女,25岁

  现住址:奉新县干洲镇张家村张家组

  患者的活动轨迹:

  2019年12月11日前,患者的母亲平时在家负责带其儿子;2019年12月11日,患者带着女儿从浙江温州返乡回其母亲家后,女儿由患者本人照顾,儿子由患者母亲照顾,此后4人一起居住。

  1月11日早上7点多,患者父亲(确诊病人唐某某)回到家中(张家村)后,患者本人及父母、儿女共5人一起生活。

  1月18日傍晚,患者和家人亲戚共7人在家中吃饭,同餐人员有患者及其父母、弟弟弟媳、儿子女儿。

  1月19日上午10时30分,患者到奉新县王家居民小区(农民街)附近,约12时到伟星二期叔叔唐某某家中作客并吃午饭。同餐人员有患者及父母、叔叔一家2人。傍晚,患者姑姑唐某(18日晚由武汉返回)来到患者家中,和患者家人亲戚共10人在家中吃饭。

  1月20日,患者自述未外出。

  1月21日13:30左右,患者丈夫从浙江回到丈人家后,患者夫妻及父母、儿女、弟弟弟媳共8人一起生活。

  1月22日,患者自述未外出。

  1月23日11时39分,患者从干洲出发到达县城王家队(农民街)附近,与母亲娘家(靖安)亲戚共15人,在舅妈的姐姐万某家中聚餐,同餐人员有患者外公、父母、大舅舅一家2人、小舅舅一家3人、患者夫妻及女儿3人、姨父一家2人、靖安锻里陈家2人。期间停留约7小时,于18时32分离开,返回干洲家中。

  1月24日,患者及丈夫、儿子、女儿回到家公家婆家中吃团圆饭,当晚一家4人住在家公家婆家中。

  1月25日下午13:30左右,一家4人驾车离开,回到患者父亲家中。17点半左右患者老公的姐姐(安徽)一家3人自驾来奉新干洲拜年。

  1月26日中午12点左右,患者一家4人与老公的姐姐(安徽)一家3人、家公家婆吃了中饭。

  1月26日-28日,患者自述没有出门,未接触外人。

  1月29日晚上,患者与家人共8人在家中吃火锅,同餐人员有患者及父母、弟弟弟媳、丈夫、儿女。

  1月30日-2月2日,患者自述居家观察,未出过家门与他人接触。期间每天有医务人员上门测体温两次,体温正常,无身体不适。

  2月3日上午11点左右,患者与干洲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周某)有过交谈,交谈时长约20分钟。

  2月3日,患者父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患者及其丈夫、儿子、女儿、母亲由奉新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派专车带到金凯瑞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患者自述,多次前往干洲镇新街太冬购物广场购物和土根超市购物。

  提醒!!

  如有哪位居民曾密切接触过患者及家属,或到过以上时间段患者及家属活动的区域,请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每天上午、下午各测一次体温,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必要时拨打120。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同时请各地居民做好自我防护。

  来源: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