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江西疫情动态

  警方通报!南昌市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又一批人被处理!

  西湖区

  西湖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数名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政府决定、命令的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西湖公安分局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及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各项联防联控措施落地生效,切实维护了疫情期间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截至2月14日,共查处各类涉疫情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18起,共处理20人。现将最近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2020年2月13日17时30分,黎某进入干家前巷路口防疫检查站时,防疫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证件,黎某拒不配合,并辱骂工作人员,强行进入社区,工作人员见状抱住黎某阻止其强行进入。黎某强行挣脱,并用膝盖顶打工作人员。此时,我局民警邓武同志下班路过,了解情况后,立刻上前出示警官证,亮明身份,劝说黎某,他非但不听,反而辱骂、踢打民警,在多名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最终控制住黎某。110民警到达现场,强制传唤黎某时,其又对110民警进行辱骂和踢打。110民警将该嫌疑人黎某强制传唤至系马桩派出所,并移交刑侦六中队处理。西湖公安分局依法对黎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取保候审。

  二、2020年2月13日晚上22时30分许,胡某在经过十字街街办在司马庙立交桥与前进路交界口处疫情检测卡点时有咳嗽症状,工作人员告诫胡某有咳嗽症状暂时不得从卡点通过要先接受相关检查,胡某便与工作人员撕打起来了,并用附近垃圾桶内的甘蔗攻击工作人员,西湖分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胡某送至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检查显示其暂时无患有新型冠状病毒的可能,西湖公安分局拟对胡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三、2020年2月14日中午,易某在船山路与孺子路交叉口,广润门街道设置的疫情检测点,不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行登记,强行冲岗并与防疫人员发生撕扯,西湖公安分局110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依法对易某予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四、2020年2月14日,西湖刑侦大队在西湖区景田大厦抓获在微信上以贩卖口罩名义实施诈骗的胡某,当前查实胡某诈骗金额570元,西湖公安分局对胡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8号令》和《南昌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拒不配合管理,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虚假售卖口罩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0年2月15日

  青云谱区

  青山湖区

  青山湖警方查处黄某连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青山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3号规定,自2月3日零时起,全区所有200张床位以下的酒店、宾馆、旅社(含招待所)暂停接收新的旅客或自行停业,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2月4日,京东派出所民警在青山湖区京东镇梁万村巡查时,发现和而泰宾馆尚未取得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仍擅自对外营业。青山湖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款和青山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3号之规定,对和而泰宾馆依法取缔并追缴非法所得,并对该宾馆负责人黄某连行政拘留五天。

  为确保防疫阻击战取得最终胜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青山湖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791-88866110。

  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

  2020年2月15日

  防疫期间,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南昌西湖发布、南昌青云谱发布、南昌青山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