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操办婚礼,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不允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1条明确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给予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员干部公私不分、我行我素,把按规定操办儿子婚宴的提醒当“耳旁风”,党纪处分没商量。4月21日,湖北公开通报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工会主席彭开宏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彭开宏在单位提醒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操办儿子婚宴后,仍宴请48名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66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金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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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姓公不姓私,公车私用不允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年多了,这是连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规矩。然而,依然有干部搞“车轮上的腐败”,仿佛自己活在“世外桃源”里。

  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党纪处分没商量。4月21日,湖北公开通报武汉新港阳逻保税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原纪委书记谢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3月23日,谢琪在公司值班时,安排司机用公车送其哥哥及一位同伴返回武汉市内。2019年1月11日和2月13日,谢琪两次用公车接其爱人回家。谢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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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这是赤裸裸的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条明确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

  党员干部亲清不分,党纪处分没商量。3月30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被“双开”,其违纪问题就包括“为亲属承揽工程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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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职权将亲属调入下属企业工作,这是党纪所不允许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7条明令禁止“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

  党员干部在企业搞“近亲繁殖”,党纪处分没商量。4月13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总会计师郭云被“双开”的消息,其违纪问题之一,就是“利用职权将亲属调入下属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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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山吃山、损公肥私,同样是党纪所不允许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1条明令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

  党员干部损公肥私,党纪处分没商量。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总会计师郭云被“双开”,其违纪问题中很扎眼的一条就是:“帮助亲属在下属酒店住宿享受非正常折扣”。

  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为亲属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利用职权将亲属调入下属企业工作,帮助亲属在下属酒店住宿享受非正常折扣……这些看似个人小事、家庭私事,实则不然。

  党的政策不落实、群众身边有腐败,往往与干部为政不廉、担当不够、公私不分、亲清不分有关系。上述典型案例被严肃查处,是对领导干部的最新镜鉴。作为党的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亲与清的关系,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