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既是强制性教育与免费性教育的结合,也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的。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促使辖区内辍学学生早日返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饶余干县法院拼全力、出实招,对控辍保学案件快审快执,充分发挥司法程序在确保实现“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屏障作用。

  2020年6月,瑞洪镇人民政府将其辖区范围内14名辍学学生的监护人起诉到余干县人民法院瑞洪法庭,要求其保障被监护人按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14名学生主要集中在15—17岁,属于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今年复学之后一直未返校。

  学生辍学后,学校老师、乡村干部多次入户开展宣传劝返工作,同时送达《限期复学通知书》,但均未取得实际效果。收到起诉状之后,瑞洪法庭庭长汤宏英第一时间与各被告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被告以“孩子不想读书,父母也没办法”、“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孩子赚钱”等理由进行推托。

  6月23日至24日,瑞洪法庭工作人员在乡政府、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瑞洪镇东一村、东二村、江家村、罗家村等八村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被告们认识到不让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14名辍学学生的监护人当场与镇政府达成调解协议,保证将按时送孩子回校接受义务教育。

  据了解,6月24日下午,已有部分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返校就读,剩余部分在外学生,家长们也表示已要求孩子回家,尽早送返学校。

  控辍保学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措施。余干法院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多措并举打好控辍保学战,调解了一批“官告民”控辍保学案件,努力实现控辍保学“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

  来源:上饶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