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昌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酒驾典型案例。这4起问题分别是:

  1、长桥乡株市村党支部副书记余春喜参与赌博问题。2020年1月,余春喜在长桥乡某南杂店内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6月,余春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驿前镇供电所退休职工冯祥铭参与赌博问题。2019年6月,冯祥铭在驿前镇某电器店内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3月,冯祥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屠宰厂职工廖海华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2月,廖海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经鉴定,廖海华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处。2020年7月,廖海华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甘竹镇樟树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水才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12月,刘水才饮酒后驾驶小轿车。经检查和测试,刘水才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8月刘水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作风事关形象,案例就是警示。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好表率,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防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严肃执纪,精准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既抓“八小时之内”,又抓“八小时之外”,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打牌赌博、酒后驾车、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发生。(广昌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