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广大农村妇女发挥着重要作用。昨日,记者获悉,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妇联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省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关爱服务。

  《意见》明确,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基本信息台账,对贫困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录入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同时,从开展就业创业帮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法律维权支持、提供家庭教育支持、提供基本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基层民主参与权利等六个方面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其中提到,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家政、电商、手工制作等特色培训力度,使之成为技术能手、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能工巧匠。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帮扶农村留守妇女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等作用,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并推出个性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

  为适龄农村留守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探索推进贫困妇女“两癌”健康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为残疾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发放等服务。

  来源:江西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