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这3起问题分别是:

  金溪县石门乡公塘村连心小分队队长吴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8月,吴石在明知石门乡公塘村夏家组村民夏某生活拮据困难,符合享受国家低保政策条件的情况下,既没有按照规定为夏某申请低保政策帮扶,也没有向乡镇府报告相关情况,导致夏某2020年1月才开始享受低保,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吴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昌县甘竹镇洙溪村委会报账员黎绵军作风不实问题。2020年2月,洙溪村下堡组村民谢某家中失火,事故发生时黎绵军在村内,镇村干部多次打电话通知黎绵军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救火、人员安置等事宜,黎绵军不服从组织安排,找理由推脱拒不前往,直至事故处理完毕,黎绵军也未到事故现场。2020年8月,黎绵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川区连城乡下庄村委会会计杨军文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20年5月,杨军文在处理下庄村六组村民杨某超面积建房一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明知杨某存在违规建房的情况,并且在连城乡自然资源所向杨某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建行为后,依然默许杨某继续违规建房,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杨军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漠视群众利益,有的工作作风不实,有的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查摆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深化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出实招硬招,坚决杜绝可有可无的文件会议、一味挑刺的监督检查、不接地气的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减负。

  通报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在遵守党规党纪上作表率,在接受监督上作表率,在敢于监督上作表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引领新风。(抚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