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切实保障扶贫资金需求,该厅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16年至今,全省24个国定贫困县累计整合461.1亿元,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为管好扶贫资金,省财政厅在明确整合资金的分配原则、使用范围和项目要求基础上,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加强项目事中监控,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有关规定,明确剩余工程款不得超进度支付,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建立即时联系机制,将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实行方案边审项目边建、项目审过即建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

  今年4月,全省贫困县已全部顺利脱贫,省财政厅严格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中央资金下达贫困县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年初至今,全省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资金,已下达71.27亿元到24个国定贫困县,增幅较全省平均增幅高出近5个百分点。

  为提升贫困群众造血能力,省财政厅始终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支出方向,支持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一方面会同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要求市、县两级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产业扶贫资金占比;另一方面加强前期项目库建设,对产业占比较低的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给产业项目把关。据统计,今年24个国定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43.63%用在了扶贫产业上,较去年提高近13个百分点。(记者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