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爱卫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在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央驻赣单位启动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计划从2020年底至2022年底基本实现所有单位建成无烟单位,并持续保持。

  据了解,此次无烟单位评估创建活动,通过自建自评,达标申报,考核验收,社会公示,表扬通报的方式进行,实行自主申报制度,成熟一批,申报一批,验收一批。参与创建单位需成立无烟单位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制订活动方案,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奖罚措施,并按照《无烟单位标准》,开展建设。

  我省将组织技术专家对创建单位进行抽查考核评审,采取听取情况、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考核,对不达标的申报单位要求其重新建设申报。活动期间,我省每年12月将对当年的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进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此外,我省将控烟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建立完善本地无烟单位建设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同时,还将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无烟单位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评估,通报有关结果,对无烟单位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整改,确保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江西日报记者钟端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