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尤其是2018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的三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由2017年的44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30微克/立方米,下降31.8%;优良天数比率由2017年的87.3%上升到2020年的94.7%,提高7.4个百分点。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2015年的78.7%上升到96.0%,超过国家考核目标10.7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西段Ⅱ类水质由2015年的66.7%上升到100%,提高33.3个百分点。2018年至2020年,江西三次产业结构由2017年的9.2∶48.1∶42.7调整到2020年的8.8∶43.1∶48.1,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7.1、6.2个百分点。

  据统计部门调查显示,江西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从2017年的83.6%上升到2019年的89.3%,提高5.7个百分点。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绩,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前所未有,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进展前所未有,人民群众的感受满意度前所未有。

  这些成绩得益于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锚定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深入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江西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该省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名列中部省份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4.7%,名列中部省份第一。江西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4.7%,上升2.3个百分点,继续名列中部省份第一;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比例为0%,其中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0%,上升2.7个百分点,继续名列中部省份第一;设区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江西省生态环境优势得到巩固提升。截至2020年底,该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优,列全国第四位;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列全国第二位;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累计达到5个,列全国第二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累计达到16个,列全国第五位;率先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

  江西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该省累计建成城镇污水管网2万多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4.7%;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提标改造,建成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8座,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516座;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2座、日处理能力达到2.235万吨;10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均建成了一体化监控平台,均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成管网约5700公里;全省危废处置能力达到48.5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129.5吨/日;建成了由186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287个水质监测自动站构成的覆盖全省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江西省制度体系建设走在前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38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35项改革举措和经验成果列入国家清单在全国推广。全流域生态补偿、国土空间规划、环境治理体系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绿色发展“靖安模式”、废弃矿山修复“寻乌经验”、萍乡海绵城市建设、景德镇“城市双修”、余江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成为全国典型。(陈化先 韦彦伶)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