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省委办公厅获悉,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日前下发,对我省未来五年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走前列。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实施意见》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和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逐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比例,建立完善脱贫地区劳动力动态监测机制,选择部分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让地方重农抓粮不吃亏、农民种粮有钱赚。2021年,我省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5658.6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432.8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建设省级农作物和林木种质资源库、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区域性基因库,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扩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到2025年基本普及农村学前教育。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乡镇党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先锋。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切实解决基层反映的“表海”“会海”泛滥、“打卡”“考核”一大堆等问题,减轻乡村负担。

  来源:江西日报 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