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路口要减速,
要减速,
你咋就是记不住呀!
小心驶得万年船,
一时的大意就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
3月3日,在抚州市南城县,胥某驾驶货车行驶至206国道金山口工业园区路口路段时,未确保安全行驶,与洪某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洪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中,胥某行驶至路口路段时,未提前减速慢行,遇洪某横过马路时无法采取有效的紧急避让措施,而洪某在横过马路时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导致事故的发生。




东东在此提醒,
车辆行经路口时应减速慢行,
确认安全后通过;
如需横过马路,
应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做到“一慢,二看,再通过”,
确保行车安全。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怎样通过无信号交叉路口
车辆行经无信号路口时如需转弯应在距路口50米左右开转向灯,并逐渐向转弯一侧靠行,直行时保持居中行驶即可。通过路口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让行规定:
01
转弯让直行,
02
左侧的车辆让右侧的车辆先行,
03
非公交车让公交车先行,
04
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同朝一个方向转弯时,右转的车辆让左转的车辆先行,
05
其它车辆让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先行,
06
转弯之后关闭转向灯,继续行驶。
来源:江西南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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