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检察的核心任务,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增加考核权重。”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今年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出更严更细要求。
2020年8月,九江某医用有限公司向检察机关书面撤回监督申请,并向受伤员工陈某支付15.5万元赔偿款。2016年7月,陈某在该公司拆迁场地高墙上套钢丝缆绳时被碰撞摔下受伤,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该公司认为陈某未在工作地点、非因工作原因受伤,向省市区三级法院申请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均未获支持,遂向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和人社部门行政行为并无不当,积极运用“穿透式”办案理念,加强正面引导,充分释法说理,紧盯行政争议背后的民事赔偿问题,推动解决了案件当事人实体争议。
江西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核心任务,把防止“程序空转”、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保障其合法权益摆在办案突出位置,扎实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2020年以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两次组织全省三级检察院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逐一筛查,确保有化解需要、可能化解的案件全部开展化解。同时,实行挂牌督办。根据筛查情况,2020年4月、7月分两批对19件案件实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或列入重点案件清单跟踪管理,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人。2020年10月,下发专门指导意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推动诉源治理,继续有序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逐步建立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化解协作配合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探索行民争议交叉案件一揽子解决途径。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行政重复信访案件治理。
2020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等三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37件,从办案方式看,开展调查核实187件,同比上升90.8%;开展听证17件,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现场调解。自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80件。(胡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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