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压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支持作用,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改委研究制定《江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此方案明确了重点行业,管理要求更严格,审核模式有创新。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20〕27号),我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清洁生产审核的重要意义,制定我省清洁生产审核三年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以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13个行业为重点,并结合节能要求和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等实际情况,可对特殊行业进行补充。省级建立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完善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对各地进行技术和服务支撑,同时,要求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方案印发后,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全省企业生产工艺情况、技术装备水平、能源消耗状况和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积极探索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选取部分设区市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试点,鼓励地方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率。(江西日报记者陈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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