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进贤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0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20名,具体岗位安排由县纪委常委会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决定。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通过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资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10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专业不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财政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4。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尚在新录用、任职试用期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 (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进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进贤县委大楼607室)。

  3。咨询电话:0791-85622280,18379404878。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6)近期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交)。

  四、资格审查

  1。由进贤县纪委县监委与县委组织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3。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到进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进贤县委大楼607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文字能力。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二)体检。拟录用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放弃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正式录用的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并签定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负责选调具体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1-85622280,18379404878。

  中共进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进贤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25日

  附件:2021年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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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纪委市监委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名额

  1。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10名,其中市纪委市监委机关1名、巡察机构4名、派驻机构5名;

  2。市纪委市监委技术保障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7名。

  二、考选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赣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驻市单位)。

  2。赣州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驻市单位)。

  3。赣州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若考生现任科级领导职务的,调动后,不再保留其领导职务,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九条确定相应职级。

  (二)报考资格

  1。政治条件。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其中,办公自动化技能较熟练,具有较强执纪执法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考虑。

  2。学历、专业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类、公安类、经济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中文类、计算机类优先)。

  3。年龄要求。科级干部(含二至四级主任科员)或全日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一级科员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在现单位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5。工作表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考选: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调出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政策规定限制的;

  8.2021年赣州市辖区内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5)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6)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赣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市政中心1号楼1741房)。

  四、资格审查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公开考选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则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10月20日下午17:30前到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1年10月下旬进行,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考选单位通知考试,并在面试前一天由考选单位在公告网站公示。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排序,按1:1.5比例(向下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市纪委市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和廉洁情况。考察时,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束后,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实施。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试用和调入

  考察、体检结束后,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调入人选,对拟调入人选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报考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职位的由市纪委市监委统筹安排。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2年。

  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8991380

  附件: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市纪委市监委

  2021年9月26日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赣州市纪委市监委、进贤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