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通告

  10月26日17:30,我县接九江市疾控中心协查信息,涉及外地返修人员胡某为我省境外输入新冠阳性检测者同车厢人员,被初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县迅速开展排查和流调相关工作。目前,胡某已经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对已排查出的胡某的次密接者均按规范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当晚,胡某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为了堵塞全县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胡某在我县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24日:当日18:00分左右到达修水家中,18时30分左右与其儿子自行驾车到联盛购物广场,陪同儿子到三楼游戏厅,停留时间约20分钟;19时16分在联盛门口迁西甘栗摊位购买栗子,停留约3分钟;19时20分在联盛一扫光零食店购买零食,停留时间约5分钟;之后自行驾车返回现居住地未再外出。

  10月25日:19时44分左右到古记面馆(金秋湖畔店)吃晚餐,进餐时间约15分钟;20时7分左右到康馨平价大药房(奥林华府店)购买碘伏等,停留时间约3分钟。

  10月26日:8:00自驾车送儿子去学校,期间未下车,之后直接到单位上班;10:18分接到南昌市有关部门告知其信息后在自己办公室等候,未再外出。

  请与该密切接触者胡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组)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立即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县人民医院南院定点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报告本社区(村组)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如有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2-7683316或17307923914

  修水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