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祖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崇义县委批准,崇义县纪委县监委对崇义县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祖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祖仁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滑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房屋装修服务;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向管理服务对象高息放贷“曲线”敛财;“靠企吃企”,视国企为“私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亲属承揽工程项目打招呼;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冯祖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崇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崇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冯祖仁开除党籍处分;由崇义县监委给予冯祖仁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冯祖仁简历

  冯祖仁,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江西崇义人,大学文化,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9月至2006年9月,历任崇义县乐洞乡政府干部、聂都乡财政所会计、乐洞乡财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乐洞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崇义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崇义县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2008年7月至2008年10月,崇义县第一期科级领导干部离岗考察培训班学员;

  2008年10月至2011年12月,崇义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崇义县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崇义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崇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5月至2021年5月,崇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科级);

  2021年5月至今,崇义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