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曙光中队副中队长万文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2月1日,万文华在带班期间驾驶公车到朋友家吃饭、喝茶,经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万文华行政警告处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交流中心副主任孙骏工作日饮酒问题。2015年3月27日,技工交流中心副主任孙骏工作日饮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孙骏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的认识到,“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作风建设仍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紧紧咬住“四风”不放松。各地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回潮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加大督办和通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来源: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