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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乐平市总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乐平市总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45.856万元。乐平市人大副主任、乐平市总工会主席黄传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12月16日,经景德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传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昌江区农工部常务副部长钱庭辉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4日中午,钱庭辉节日值班期间,私自驾驶公车前往浮梁县,到其侄子家吃午饭。经2015年12月15日昌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给予钱庭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就会失信于民,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敛不知止的严肃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