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12月27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2010年12月至2015年4月,时任于都县发改委主任刘永东指使单位报账员采取收入不入账、违规向项目单位报账、从行政账虚假报账套现等方式,截留资金105.2664万元设立单位“小金库”。 2013年2月至2015年6月,于都县发改委先后从“小金库”中列支干部职工津补贴和福利共计8.1万元。此外,刘永东还存在收受他人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1月30日,经于都县监察局研究并报于都县政府同意,给予刘永东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12月1日,经于都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于都县委同意,给予刘永东开除党籍处分,并分别给予于都县发改委副主任王联杭、纪检组长陈庭贤、单位报账员赖华凤等相关责任人员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并上交财政。

广告

  全南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郭显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3年全南县“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期间,时任全南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农业股副股长郭显平在负责拨付“阳光工程”培训工作补助款过程中,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共计1.25万元(其中已退还0.1万元)。2016年12月22日,经全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全南县委同意)给予郭显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并上交财政。

  上犹县东山镇卫生院原院长黄国荣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上犹县东山镇卫生院院长黄国荣将个人消费的0.3633万元餐饮票据在卫生院财务公款报销。2016年12月13日,上犹县卫计委党委给予黄国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并上交财政。

  瑞金市象湖镇政府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经查,2015年8月至12月,瑞金市象湖镇政府存在多次在机关食堂同城吃请等违规接待问题。2015年10月,时任象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钟海林违反科级单位配置车辆规定,代表象湖镇政府违规租用1.8T排量大众帕萨特轿车一辆。2016年11月18日,经瑞金市纪委研究并报瑞金市委同意,给予钟海林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2月19日,瑞金市纪委分别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象湖镇党委书记梁敏、时任镇长刘海福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收受礼金;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作风提效率工作部署,把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各项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真管真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住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淦季轩)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