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余发布

  快递行业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在寄递安全上也带来了不少风险。新余有两家快递企业竟然收寄含有“毒针”的快件,最后……

  真的不是在拍电影吗?好怕怕!

  近日,新余市邮政管理局开出了我市反恐法的第一张罚单,这也是我省邮政行业第一张反恐法罚单,对涉案快递企业处罚款1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处罚款1万元。

  2016年初反恐法实施以来,邮政行业安全形势关注空前,但仍有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寄递违禁品。日前,新余警方破获了一起网络销售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溶液(危险化学品)的“毒针”案件,犯罪嫌疑人正是通过快递企业进行发货,导致“毒针”流向山东、广西、湖南等24个省市。接获公安提供的案卷材料后,市邮政管理局迅速出击,成立专案组,对涉案的两家快递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经多方取证,最终认定这两家快递企业在收寄含有“毒针”的快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开箱验视,导致含有“毒针”的快件进入寄递渠道。

  市邮政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涉案企业分别给予停业整顿15天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其中一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还将处罚决定向全行业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寄递企业引以为戒,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树立危机感,切实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严禁走过场、走形式,确保收寄验视工作执行到位,保障寄递渠道的平稳畅通。

  延伸阅读:

  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是一种可致死亡的麻醉剂,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黏稠液体。大剂量注射这种药物会致命,一分钟内,它就能让肌肉过度松弛,坍塌的肌肉会压迫呼吸道等,最终导致窒息死亡。

(网络图)(网络图)

  新规:快递禁寄从58种增至188种

  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一次明确了禁止寄递物品的内涵:一是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二是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三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新规中的禁寄物品种类从58种增加到188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