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官网获悉,南昌市物价局就安义县国土资源局违规收取农民耕地开垦费一事作出处罚。

  处罚书认为属“扩大收费范围”

  南昌市物价局2016年6月24日至8月11日,对安义县国土资源局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在2015年度存在按照一般耕地19元/平方米、基本农田25元/平方米标准向农民个人收取耕地开垦费行为,2015年全年共计收取耕地开垦费417515元。

  处罚决定书中指出,安义县国土资源局未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换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和财政部、发改委、农业部出台的相关通知规定;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扩大收费范围”的价格违法行为。

  责令退还未执行 417515元被没收

  南昌市物价局责令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停止向农民个人收取耕地开垦费,将多收款417515元全部退还交款人。经核实,在规定期限内,安义县国土资源局未将多收款退还交款人,南昌市物价局按照规定没收逾期未退违法所得人民币4175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