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协委员李秀香江西政协委员李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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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江西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南昌召开,政协委员围绕民生问题展开讨论,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广泛热议。会后新浪江西小编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采访了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财经大学环境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

  新浪江西:您今年的提案是什么?

  李秀香:我今年参与了政协人资环委的一个提案:是《关于扎实推进我省“河长制”的几点建议》。该提案已经在这次政协大会上进行了口头发言。“河长制”是指,由行政长官担任河湖“长”,对所管辖水域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去年11月,我省“两办”印发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正副总河长,负责省内河流的污染治理,足见省委省政府对未来加强水环境保护很有决心和勇气。

  新浪江西:“河长制”去年已经出台, 您认为现行的方案存在哪些不足?

  李秀香:“河长制”的方案虽然已经出台,但“河长”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相关细则没有细化,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权限、工作定位也不明确,各责任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还缺乏规范性指导性的细则。因此,必须尽快出台若干具体的《实施细则》。

  新浪江西:您这次再提“河长制”,建议如何使制度更加完善?

  李秀香:“河长制”涉及省、市、县、乡、村层级五个层级以及多个相关单位,因此我提议,一要统筹协调各部门,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对于交叉职责尽快明确权职划分,对于跨区域管理要理顺机制;二要着手河道、湖泊会诊,全面排查河湖道排水口、沿河企业及作坊、居民排水情况,并根据水环境的摸排情况,实施“一河一策”,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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