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

  去库存

  首套房每平米补贴200元

  3月17日,抚州市政府办下发《抚州市中心城区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12条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政策。

  根据《措施》,抚州城乡居民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按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二套以上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补贴。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继续给予实缴契税50%的财政补贴。

  对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棚改安置户,抚州市将继续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10%(不含装修)的购房补贴。此外,抚州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定居后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市场监管、税务、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将优先办理注册登记或审批备案手续;就业创业的,可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活动,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创业困难的,按照国家政策优先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此外,抚州市将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拟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以租代建,租赁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此外,在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方面,该市将在落实好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门槛、全省“一体化”等政策的同时,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制度范围。

  《措施》从3月17日起试行一年,目前抚州市财政局和房管局正在制订购房补贴具体操作办法。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