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7月24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当前我省已经建立起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各教育阶段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比例都有明确规定。

  在学前教育幼儿的资助上,资助对象为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比例:平均资助面逐步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10%。

  在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上,资助对象为小学、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特教学校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0元;资助比率:平均资助面30%,特教学校100%。

  在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上,分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免学杂费等三类,其中当年考取高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获5000元资助,人数为当年考取高校江西籍新生的10%。

  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分为八大类,其中高校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人数比例较高的为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20%,资助对象为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在研究生资助上,有一项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高达100%。资助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

  为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准确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督促各高校全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今年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相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7月21日至9月21日,每天9:00—18:00,电话号码为0791-86756202、0791-86756203。(首席记者 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