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环保厅、新村办、发改委、商务厅联合制定《江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进一步增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和综合利用率,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根据方案,我省此次确定瑞昌市、崇义县、靖安县作为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三县(市)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所有行政村(含垦、农、林场)均纳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范围。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因地制宜参照方案要求操作。

  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项。垃圾方面,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易腐烂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处理;制定可回收物的回收目录;医废、危废等有害垃圾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其他生活垃圾按“农户分集、村组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模式,运至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在环卫设施建设方面,各试点县(市)要科学确定易腐烂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的工艺和规模,可以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每个行政村至少要设置一处可回收物分类堆放处,每个自然村组要合理配置分类垃圾箱(桶)。

  在回收体系建设方面,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此外,在保洁队伍建设方面,各地要按常住人口每千人3名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兼任可回收物分拣和易腐烂垃圾运输工作。可回收废旧物品收购款可作为农村保洁员的劳务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