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于都县贡江镇79岁的居民李志伦从人保财险于都支公司领取了10万余元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款。今年5月,李志伦因病住院,共花费医疗费32万余元,通过医保统筹报销、大病二次补偿、疾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92.71%。李志伦是于都县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上“健康保险”后首批获益的非贫困老人之一。

  近年来,于都县积极谋划民生保障项目,利用保险机制落实政府的民生救助。今年初,县财政出资为全县11.12万名60周岁以上非贫困人口购买了疾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该保险全年补偿限额为25万元,门诊费用不纳入补偿范围,补偿范围分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大病保险政策补偿后,剩余部分中属于目录内部分费用,补偿90%;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规定由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75%。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103名60周岁以上非贫困大病患者获得共计380余万元疾病补充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