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11月9日,“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通报抄告我市10月份交通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10月份,公务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车辆发生2起(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共有49辆车。其他企业单位车辆发生2起(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共有10456起。营运客车(含出租车、公交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发生2起(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共有44辆车(违法行为共173起)。此外,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涉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12起,饮酒驾驶122起,醉酒驾驶22起,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2起,无证驾驶72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5起,不按规定安装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28起,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的73起,不礼让斑马线和抛撒物品152起,不服从交警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2起。非机动车全月发生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共2106起。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和文明素质,10月1日起,我市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抄告制度。抄告对象为在全市范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个人及其单位。(记者 邹佳伶 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