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您高寿啊?平时有什么爱好?”5月22日上午,在西湖区福利院里,特困人员陈奶奶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正在进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经鉴定,陈奶奶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为半失能,今后政府将每月发放给她300元护理费,款项拨至西湖区福利院,由福利院给她提供专业的日常照料和护理。

  5月15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南昌市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办法(试行)》,随后,在全市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以前这类鉴定全靠工作人员根据工作经验,进行直观鉴定,结论经常受到质疑。”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局长朱国保表示,《评估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精准确定每一名特困人员应该享受的照料和护理等级。

  “根据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现状,《评估办法》将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成‘自理、半失能、失能’3个等级,每个等级均制定科学严谨、便于操作的评估标准。”朱国保告诉记者。

  目前,评估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各派2人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依据相关评估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得出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得分;第二种方式是县(区)民政部门通过政府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有效确保了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李健珍 记者 钟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