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为逐步实现群众办事“不见面”“零跑路”的服务目标,日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延长职工购房提取申请时间、减少申报材料、实现网上办理、缩短审批时限、增加服务频次五项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

  据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由原来的购房之日起一年内调整为两年内。

  申报材料取消所有复印件。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所有业务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复印件,只需提供原件材料用于中心拍照存档。同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需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不需要单位盖章,提取人申请人及受委托人只需填写《江西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取消收入证明、未婚证明。

  同时,全面升级省直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2018年底前,实现退休提取公积金网上办理,无须到营业厅办理,并开通互联网办理渠道,实现线上全天候24小时服务;缩短审批时限,将目前公积金贷款1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缩短为8个小时;增加服务频次,对团购项目,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和增加上门服务频次。(王纪洪 记者张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