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全媒体记者汪清林报道:10月8日,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监督抽验不合格的化妆品处置情况的公告,涉及南昌西湖区炫饰季百货经营部、南昌市西湖区五华批发市场盛琳美容美发用品商行等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的3批次化妆品。

  目前已责成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西湖区炫饰季百货经营部警告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丽颜世家防晒霜SPF30/PA+++ 自然水光”;给予西湖区炫饰季百货经营部警告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姿维雅防晒霜PA+++SPF25”;对南昌市西湖区五华批发市场盛琳美容美发用品商行当事人销售无资质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处以警告,没收“菲悦专业美容祛斑霜”及违法所得,并处相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