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有关部门发布了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

  有关事项的通告

  这也意味着

  新一轮的

  公租房申请报名要开始了

  赶紧随小编去看看

  报名时间、地点、条件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大居民:

  根据省、市要求为解决我区城镇常住户口特困、低保、参战参试转复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新府办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18年10 月16日正式启动我区2018年度腾退后空置房源实物配租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公租房房源情况

  拟公开分配的房源共117套:

  1、位于长堎镇长征西路与兴国路交汇丁家圩4套公共租赁住房;

  2、位于长堎镇明矾路360号莱卡小镇北侧10套公共租赁住房;

  3、位于望城镇麦山路小平小道14套公共租赁住房;

  4、位于长堎工业园区茅山路89套。

  受理对象

  我区城镇常住户口

  特困、低保、

  参战参试转复军人家庭

  申请家庭要求及条件

  01

  申请家庭要求

  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子女未婚或者离异、丧偶的,可以由申请家庭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共同申请人计算在内。

  子女成年后已婚的,应当单独作为一个家庭。

  子女成年后未婚的(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家庭。

  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02

  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01

  申请人为我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区内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我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内城镇居民户口,同时享受特困、低保特遇或优抚对象中的参战参试转复军人。

  申请人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外本区其他乡(镇)城镇居民户口特困、低保、参战参试转复军人家庭的人员,应当自申请之日起连续在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内租住满1年以上。

  02

  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0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自建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

  0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05

  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

  申请材料:

  01。

  我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内城镇特困、低保、参战参试转复军人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新建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低保证、优抚证复印件,收入类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02。

  我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外城镇特困、低保、参战参试转复军人申请我区公租房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新建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低保证、优抚证复印件,未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和未有自建房、自有住房证明,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收入类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地点

  01。

  本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内城镇特困、低保、参战参试转复军人向户籍所在社区、管理处、管委会提出申请。

  02。

  我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外特困、低保、参战参试转复军人向租住地所在社区、管理处、管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受理时间

  2018年10月16 日

  至

  2018年10月31 日。

  其他注意事项

  01。

  申请人应根据家庭状况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请。

  02。

  收入证明、租住证明等期限为申请之日往前推算。

  03。

  中签家庭主动放弃,两年内不得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申请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的,经审查发现,将纳入诚信不良名单,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咨询电话: 83733919    

小伙伴们,小伙伴们,

  这样的好消息

  赶紧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