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抚州市民刘先生因为酒后骑行超标电动车,被抚州交警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罚,分别处以酒驾罚款1500元、扣12分,与准驾车型不符被处罚款200元、扣12分,合计罚款1700元、扣24分的处罚。
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
安全、畅通、有序、良好的交通环境,
昨日起,
市中心城区开始开展
电动车、摩托车(等)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近600人被罚


7月2日,在南门路与赣东大道交叉口,记者看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市民行车都较为规范,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路口交通通行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然有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对此不以为意,甚至还有不配合交警执法工作的市民群众。


此次整治行动,
截至昨日15时30分,
全市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
违法行为597起,
其中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259起,
违规载人115起。
当天,在整治过程中,现场执法交警向查纠的违法行为人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处罚+教育”的方式开展整治,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引导人车文明通行。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本次行动市交警支队实行全警上路,在各交通路口定点检查,同时交警铁骑在各路段流动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行、违规载人、超员载人、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进行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法行为,执法交警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顶格处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维护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