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饶城“全民创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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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势良好的情况下

  依然有人

  无视公序良俗

  肆意破坏城市环境与秩序

  而这一切

  只是为了自己的方便

  7月4日晚,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有两辆车停在了城区公共路面的绿化带上。

  违停车辆 浙J-D02U5

  违停车辆 赣E-2N275

  上饶县交警大队及上饶县城管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联合执法。在七六西路的蝶景园路段,我们找到了被举报车辆。进行违法行为取证后,两辆车被依法暂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交警部门对两位车主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

  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城管部门对两位车主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一次“任性”的违停

  5150元的罚款

  代价惨痛、教训深刻

  希望广大车主引以为戒

  文明出行

  切勿乱停乱放!

  来源:上饶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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