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饶城“全民创国卫”
形势良好的情况下
依然有人
无视公序良俗
肆意破坏城市环境与秩序
而这一切
只是为了自己的方便
7月4日晚,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有两辆车停在了城区公共路面的绿化带上。

违停车辆 浙J-D02U5

违停车辆 赣E-2N275
上饶县交警大队及上饶县城管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联合执法。在七六西路的蝶景园路段,我们找到了被举报车辆。进行违法行为取证后,两辆车被依法暂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交警部门对两位车主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
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城管部门对两位车主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一次“任性”的违停
5150元的罚款
代价惨痛、教训深刻
希望广大车主引以为戒
文明出行
切勿乱停乱放!
来源:上饶县交警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