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舒晓燕报道:15日记者从抚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了规范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与两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自2019年8月15日起,在抚州市城区范围(含临川区与高新区)内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电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抓拍的电动车违法行为将以短信告知电动车主,交警部门也将定期曝光违法车辆信息。车主可以到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查询并缴纳罚款。对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主,所属辖区交警将上门告知并督促处理,情形严重的将纳入个人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