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印发了新的《江西省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和奖励程序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0万元。

  据了解,奖励金额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谷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以及其他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来源:信息日报、掌中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