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昨天,南昌市教育局传来大消息!正式对外印发《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南昌市将成立联合工作组,
联合多部门专项治理无证幼儿园,
因高收费而未获得办园许可证的
小区配套幼儿园,
要限期将其回收办为公办园或
转办为普惠性民办园。
12月31日前进行拉网式排查
专项治理无证幼儿园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
各县区在今年12月31日前,
要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
逐一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
全面查清无证园的园舍、设施设备、
卫生状况、收费情况、安全工作、
师资力量、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确保一园不漏、全面覆盖、
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因高收费未获得办园许可证
将限期回收办为公办园
或转为普惠性民办园
2020年6月30日前,
对在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证幼儿园,
要根据实际情况,
分别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妥善处理:
对于无重大安全卫生隐患、教学条件和教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各县区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可根据园所的具体情况,核发办园许可证。
其中符合《江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可以审批为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班额在5个班以下的,可以根据《南昌市社区邻里中心微小型幼儿园准入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审批为微小型幼儿园。
若辖区内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不足的,各县区应从增加学位供给的角度,对办园思想端正、办园行为规范的无证幼儿园,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给予扶持,指导、帮助、督促其按规定整改到位,以此增加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满足群众入园需求。
对于因高收费而未获得办园许可证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各县区必须按照《南昌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限期将其回收办为公办园或转办为普惠性民办园。
对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有应对处置预案,确保取缔决定得以执行,避免出现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来源:南昌发布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