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民政发布

  我市低保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啦!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关键和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时期,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南昌市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

  ① 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重残人员是指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适度扩大到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指患有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② 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③ 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落实低保延退机制,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

  ④ 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作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