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公安局关于对2021年庐山风景区“十一”黄金周期间实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庐山景区交警王军13970209786)为有效缓解景区道路交通压力,根据庐山市(管理局)旅游交通换乘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庐山风景区“十一”黄金周有关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2021年 “十一”假期(10月2日0时至10月7日18时)庐山实施旅游交通大换乘。

  二、大换乘期间,游客自驾车、非山上居民车辆不得进山,乘员须在庐山南北门换乘中心换乘。山上居民、在山经营商户等车辆需凭庐山风景区进山通行证进山。

  三、所有核载0.75吨以上货车以及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车辆7时至21时禁止通行。

  四、换乘期间,所有生活保障用车(运输活鲜物品、生活用品车辆)需在牯岭街停车装卸货的生活用车,须在每日21时后前往庐山公安局交管大队凭车辆行驶证领取临时停车牌。

  五、部分路段适时实行单行管制。(大林沟路云龙宾馆至云雾大酒店路段常态性单向通行)。

  六、牯岭街、大林路、大林沟路、庐山索道上站台周边路段、窑洼路(清真寺至匡城宾馆)路段严禁停放车辆,河南路、河西路全线严禁占道停车。

  七、所有车辆须遵守景区交通管理规定,司乘人员须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江西省庐山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