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2021年11月22日,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要开始啦。

  赶快来看一下!

  一、调整审核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县、区(含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下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和市、县、区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注:按赣府发〔2015〕52号、洪府厅发〔2015〕127号等文件规定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养老保险基数审核,单独组织开展,不纳入本通知调整审核范围)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均属于本次基数审核范围。

  二、审核内容

  2020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及其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额。

  三、审核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2日。

  四、审核方法

  1、本次缴费基数调整审核采用自主承诺申报审核制在市本级参保的用人单位,必须通过网上经办平台自主承诺申报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未开通网上经办的用人单位,统一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一楼10、11号窗口申领U-key开通网上经办。(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地铁1号线珠江路站1号出口)在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通过网上经办平台自主承诺申报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需临柜办理的,需按规定如实填写《2021年度南昌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审核汇总表》《2021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单位工会组织公章)并携带用人单位2020年会计总账及工资明细账、2020年度财务年报表等材料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2、申报缴费基数时,用人单位应认真核对信息,按照要求如实申报,与社保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需办理变更的,用人单位应提供相关材料,按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相关程序规定申报变更。 

  3、缴费基数调整审核过程中,主管部门下属单位较多的,请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单位集中进行申报工作。各用人单位做好缴费基数申报的准备工作后,由主管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商定集中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如集中审核有困难的,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审核。 

  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由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和经办。

  温馨提示

  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仍未申报或拒绝提供资料审核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进调整核定用人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同时,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 

  可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哟 

  0791-12333(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

  来源:南昌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