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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贡献力量,为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谋求福利。

  单独设立热敏灸项目

  规范热敏灸项目管理

  《通知》明确了单独设立热敏灸项目,对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做出了规范管理。明确热敏灸项目的内涵,即点燃热敏灸艾条,采用探感定位方法,包括回旋灸、雀啄灸、以及温和灸激发热敏灸感,确定热敏腧穴,然后施灸,通过特定手法激发透热、扩热、传热等经气传导,从而达到气至病所,并施以个体化饱和消敏灸量,即灸至热敏灸感消失为度,每次施灸时间30-60分钟。热敏灸艾条作为除外内容,允许在项目之外另行加收。热敏灸项目适用范围为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医疗机构。

  上调热敏灸项目支付价格

  大力支持热敏灸项目发展

  《通知》明确了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三、二、一级价格分别是60元/次、54元/次、48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地调整为50元/次、45元/次、40元/次。热敏灸项目中使用的热敏灸艾条限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产的院内制剂,按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已报省医保局备案的自主定价执行,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为4.8元/根。

  扩大适用范围至55家

  下一步经认定动态调整

  《通知》提出首批认定的医疗机构为省中医药管理局已公布的54家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医院和1家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有意愿认定的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健康(中医局)主管部门申报,各级卫生健康(中医局)组织专家根据硬件、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能力等,对申报单位进行认定,逐级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备案,由省医疗保障局将认定的医疗机构热敏灸医疗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文字:江西发布综合江西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