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王春 法制网通讯员 龙轩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但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日前,江西一男子利用QQ群平台销售360“云盘”淫秽视频账号,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受审。1月6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易某,男,35岁,江西省宜春市人。案发前在温务工。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至4月,被告人易某伙同周某(另案处理)在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河田村一出租房内,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含有淫秽视频的“360云盘”账号,并建立QQ群作为平台,发布销售淫秽视频广告,以每个3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向群内成员销售含有淫秽视频的360云盘账号,从中赚取差价。
被告人易某交待,2015年3月,其与老乡周某合计开网店做生意。后两人发现网上有人在销售淫秽视频的云盘账号。于是,两人也跟着做起这“生意”。
随即,易某与周某向上家购买了相关账号,并通过向QQ群发布贩卖淫秽视频广告的形式招揽顾客。同时,两人建立专门贩卖淫秽视频QQ群,以不同价格、不同云盘大小向群内成员进行推送。若客户想要购买,只需向两人指定的支付宝账号付款便可得到相应的云盘账号。
2015年4月23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易某抓获,并在其工作电脑内查获用于销售的360云盘账号10个,其中一个账号为“ijtp027”的360云盘内共有5949个视频文件。
经鉴定,以上5949个视频均为淫秽物品。经查,被告人易某等人共非法获利人民币29894.81元。
庭审上,被告人易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易某以牟利为目的,结伙贩卖淫秽物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龙湾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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