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法院网讯 赣州男子刁某劫持独自驾车的女性黄某,不但对其强制猥亵、侮辱,还强行索要巨额钱财。近日,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由于家庭生活不顺心加之经济紧张,赣州男子刁某萌生了抢劫他人钱财的念头,并将单独驾驶汽车的女性作为其抢劫的对象。2015年4月10日下午,刁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手铐、太阳帽、口罩、手套等作案工具,从赣县来到赣州市章贡区寻找作案目标。当日16时许,被告人刁某来到赣州市章贡区某小学门口,见一辆红色“雪佛兰”轿车停放在比较不显眼的地方,便在该辆轿车边上等待机会,预备作案。
当日17时许,被害人黄某从该小学出来,走到该辆轿车旁,打开主驾驶车门上车并系好安全带。这时,等候在一旁的被告人刁某迅速打开后车门上车,用手臂勒住被害人黄某的脖子,并用手铐铐住被害人黄某的双手。随后,被告人刁某驾驶该车载着被害人黄某欲前往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的“峰山”。途中,被害人黄某用手机发求救信息被被告人刁某发现,被害人黄某乘机下车逃走,被告人刁某追上被害人黄某,勒着被害人黄某的脖子将其拖回车上。之后,被告人刁某驾车载着被害人黄某来到赣县“赣长公路”附近的一废旧采石场。在该采石场内的空地上,被告人刁某强行拍了被害人黄某的裸照,并对黄某进行了猥亵。稍后,被告人刁某搜走了被害人黄某包内的一张中国银行银联卡,内有人民币2022.83元,并获取了该卡的密码。此后,被告人刁某还威胁被害人黄某事后要向该卡内打款人民币50000元,否则就将被害人黄某的裸照上传网络。当日20时许,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水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抓获了被告人刁某,解救了被害人黄某。
章贡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公民财物,已构成抢劫罪;在抢劫过程中,还临时起意,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还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刁某犯抢劫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敲诈勒索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刁某同时犯有数罪,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刁某在实施抢劫犯罪、敲诈勒索犯罪的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将被害人的钱财占为己有,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刁某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1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