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亏空,无力还债,就想到了绑架小孩的‘好办法’。”在民警的审讯下,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在今年9月6日下午,六旬老太缪燕琪和往常一样带着外孙3岁的杰杰在某广场游玩。徐某趁老太缪燕琪看人打牌之际,将杰杰绑架走,并在现场留下一只放有纸条的童鞋。然而,让徐某没有想到的是,仅过了5小时警方就让他的如意算盘破灭了。

  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批准逮捕嫌疑人徐某。

  事发:老太看人打牌3岁外孙遭绑架

  2016年9月6日14时许,家住南昌市新建区某小区的六旬老太缪燕琪和往常一样带着3岁多的外孙杰杰在家附近的一个广场游玩。“小朋友,大哥哥和你一起玩,好不好。”不久,一名20多岁身穿蓝色短袖的陌生男子主动与正在一旁摘树叶玩的杰杰聊天,两人一来二去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对此,在一旁的缪燕琪也并没有在意,依旧在一旁边看朋友们在打牌、闲聊。

  “下午5点左右,我一回头看见外孙杰杰跟着那男子走了。”据外婆缪燕琪回忆道,她突然感觉很不对劲,就赶紧也跟着过去了。然而外孙杰杰已经走远,转眼间就看不见了。

  之后廖燕琪在附近的一个健身器材旁找到了外孙杰杰的一只鞋子,鞋子里面还有一张硬纸片,上面写着打158********。

  “杰杰不会被绑架了吧!”此时,惊慌失措的外婆缪燕琪赶紧用手机通知了女儿陈义芳(杰杰的母亲)。

  绑匪:要求准备20万元赎金

  随后得知情况的陈义芳开始尝试着拨打硬纸片上的号码,但是一直无人接听。无奈只好通过短信与之联系。

  陈义芳:你好,麻烦回一个电话好吗?

  年轻男子:小孩在我这里,20万就能换回你们的孩子。如果你报警的话,后果会很严重。

  ……

  陈义芳:现在我正在凑钱,你能确保儿子安全吗?

  年轻男子:你儿子现在正在睡觉,不要和我耍花样。

  陈义芳:能发一张照片给我看吗?

  年轻男子:照片就不用看了,他很好,你放心。按照我说的去做,你儿子一定会很安全的。

  宝贝儿子杰杰真的被绑架了。陈义芳虽然非常担心这个年轻男子知道自己报警后伤害儿子,但她依然把信任票投给了公安机关。

  营救:争分夺秒警方5小时破案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刻赶至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办案民警通过对缪燕琪带外孙杰杰玩耍的地点进行走访,寻找案发时段的目击者。同时查看周边治安视频,寻找年轻男子的行动轨迹。连续工作4小时后,办案民警成功锁定了该年轻男子的行踪,并立即制定周密方案。

  当晚10时许,办案民警果断出击,于南昌市北京东路某医院附近,将该年轻男子抓获,并安全解救出被绑架的幼童杰杰。

  在民警的审讯下,该年轻男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该年轻男子为徐某,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

  供述:生意亏空没钱还债起歹念

  “早前借了别人的钱做生意,结果全亏掉了。现在,别人又催我还钱,走投无路就想到绑架小孩的‘好办法’”,徐某供述道,其实在案发前一天,他就从南昌市高新区乘坐公交车到达了新建区某广场。该广场虽然小孩多,但是由于一直没有物色到合适的对象,就耽搁了一天。

  次日,再次来到南昌市新建某广场。一位3岁多的小男孩独自在摘树叶,而且不认生,就和他玩了半个多小时。“我觉得那个小男孩对我没有戒心,而且挺信任我的,就将绑架目标选定为他了。”徐某说道,因为被绑架的小男孩跟着自己一路,不哭不闹,直到办案民警找到自己,都没有动手打他。

  日前,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徐某其行为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规定,以涉嫌绑架罪批准逮捕徐某。

  回顾:绑架幼童恶性案件屡见不鲜

  记者了解到,类似的绑架幼童恶性案件屡见不鲜。2015年5月23日晚11点,在四川省广安市上班的李某,绑架了房东年仅8岁的儿子阳阳,并在大门口贴上“限5天之内准备好20万元现金”的纸条。24日凌晨2点,岳池警方在一个被栓死的大袋子中找到了口鼻被胶布绑住的阳阳(音)。此时,阳阳已经停止了呼吸。此后,李某因涉嫌绑架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4年10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龙南一青年男子肖某只为偿还因生活所欠下的信用卡债,绑架了3岁女童,被法院一审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7年10月9日下午,杨某在湖南省宜章县星火广场附近发现一名独自玩耍、无人看护的3岁幼童吴某,贪图钱财的杨某打起了拐卖儿童获取非法利益的主意。随后杨某假借带吴某去玩,将吴某抱走并带至广东省乐昌市,同时积极寻找买主准备将其卖出。2012年12月,经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被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刑罚:绑架属重大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绑架属于重大刑事犯罪,最高可判死刑。”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曾毅律师表示,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规定:(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同时,曾毅律师表示,提醒家长: 1、注意孩子的无心语,了解孩子周围人的品行,与子女间有良好的沟通,多留意孩子的朋友。2、平时与孩子一起看报,对警法新闻进行讨论,直接教育他们处事方法。 3、告诉孩子绑架者一般都采用汽车这个交通工具。同时培养孩子的观察力和处事能力,多作模拟处境训练。4、及时报警。绑架属于重大刑事犯罪,受害人一旦报案,马上会得到警方的大力支持。(以上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