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4日讯 9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石狮市人民法院,跟随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全程了解该院如何通过执行强制措施预警系统与石狮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进行联动配合实施扣车。

  “叮铃铃……”9时20分,石狮市法院执行庭接到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称被执行人施某育名下一部小轿车在石狮市宝岛中路出现,目前已被执勤民警控制,请法院尽快派人前往交接。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带上装备及相关法律文书赶赴现场。“你看,交警部门将信息通报给我们后,还会将具体的位置通过微信定位发给我们,以便于我们快速赶赴现场。”参与行动的该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晓欣点开手机地图,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位置进行导航。

执行干警指挥拖车将被查扣车辆拖回法院执行干警指挥拖车将被查扣车辆拖回法院

  “被告施某育涉及两起合同纠纷和一起借贷纠纷,总的涉案标的额有200多万元。”车上,该院执行庭副庭长王耿聪简单介绍了被执行人施某育的案情。很快,执行干警就赶到了现场,只见涉案车辆已被执勤民警控制住,驾驶员是一名女子。该女子施某敏称,其并非车主施某育。早年其与施某育有合伙做过生意,如今施某育将这辆车卖给她了,但还没有办理过户。“由于施某育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我们已经依法将其名下这辆车录入了执行强制措施预警系统,目前处于被查封的状态,当然没办法过户……”听完王耿聪的解释,施某敏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人员的工作,并将车钥匙交给执行人员。

  “只要我们解释清楚,大部分人都会配合我们的工作。”9时40分,李晓欣刚安排好人员将被查扣的车辆开回法院进行封存,就又接到交警部门的通报,称被执行人蔡某聪名下一辆车停在石狮市宝岛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据介绍,蔡某聪从2016年8月起与他人涉嫌在宝盖镇鞋业工业园一家便利店内开设赌场,同年9月19日被警方查获。2017年6月,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蔡某聪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后,蔡某聪及其家人一直未缴交1万元罚金。

  5分钟后,执行干警们就赶到了现场。由于蔡某聪还在服刑中,李晓欣遂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电话,与车辆目前的使用人取得联系。“他人都还关在里面,没办法去交罚金。”接通电话后,对方这样辩称道。“他人是在服刑没错,但他可以通过家人前来缴交罚金。否则,我们依法可以查扣他名下的车辆。”李晓欣耐心解释着。对方表示,蔡某聪的家人当天就会前往法院缴清罚金。鉴于如此,执行干警决定临时变更强制措施,只进行锁车并贴上封条处理。11时20分,蔡某聪的家人就赶到石狮法院缴清了1万元罚金。

  10时20分许,执行干警又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信息,赶到宏冠大厦楼下找到了被执行人晏某龙名下的车辆。原来,2013年7月,晏某龙请原告石狮市某装修公司对其办公室及宿舍进行装修,尚欠5万元装修款。2016年7月份,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晏某龙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该院依法将其名下的车执行强制措施预警系统。

  “这车原本是一辆黄海牌的车,被执行人擅自改成了雷克萨斯品牌的车标。”现场,李晓欣指着一辆车牌号为闽C26EXX的车说道。随即,李晓欣拨通了被执行人晏某龙的电话。晏某龙在电话里声称,其已经与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即使你们私下和解了,也应该到法院销案。”李晓欣回答。晏某龙称10分钟后会赶到现场处理,但并未如约赶到,执行干警遂依法将这辆车拖回法院查封。

  “通过执行强制措施预警系统与其他部门进行联动,已经是我们的常态化工作了。只要一接到通报,我们就会立即赶赴现场。”李晓欣介绍行动结束后,全体参战执行干警的警服早已湿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