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网

  扬子晚报网10月9日讯(通讯员 张正龙 记者 万凌云)清晨时分,在句容市茅山镇的212县道上,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电三轮相撞的交通事故。9日,句容交警部门介绍,事故十分景象,致两车受损,两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共4人受伤,好在均没有生命危险。

  10月6日早晨7时10分许,接警后,句容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到场后,及时联系句容120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经调查,涉事摩托车为苏LE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男,50岁。摩托车上乘坐人胡某,男,52岁,两人都是镇江丹徒人。电三轮驾驶人成某,男,76岁,句容茅山镇人;电三轮乘坐人是成某的老伴鞠某,女,76岁。

  事后,民警调取了路口监控,还原了事发惊险一幕。事发时,成某驾驶电三轮沿句容市茅山镇的乡村水泥道路由西向东行驶。因驾驶人成某未注意观察、电三轮横过马路时,与沿句容市212县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

  事故致两车受损,共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左小腿及左手臂骨折,摩托车乘坐人胡某皮外伤。电三轮驾驶人成某右小腿受伤较重被截肢,电三轮乘坐人鞠某轻微脑震荡。

  警方表示,这起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都有过错。“摩托车速度过快,遇路口未减速慢行;而电三轮横过马路时,驾驶人疏于观察、未注意让行。”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句容交警就此提醒广大群众,应引以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