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公安

  自中央、省委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30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玉福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部署会上做了强调和部署。2018年1月26日,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邓忠平在扫黑除恶“兴国会议”上作了动员部署并提了工作要求。

  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线索,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对我市的黑恶势力发起了新的凌厉攻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市兴国县公安局就打掉了一个恶势力团伙,打响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不等不靠,高擎利剑,主动出击,连续打掉多个恶势力犯罪团伙,这一套“组合拳”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月24日

  兴国县公安局一举摧毁了以唐某为首的城郊涉恶团伙、以王某为首的县城涉恶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0名,破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损毁财物案件9起。

  1月25日

  章贡分局迅速打掉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邓某某、黄某、吴某某、陈某某、樊某某、罗某某、梁某某等14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其中一个团伙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某、黄某、吴某某系水东镇本地人,三人以同乡、亲戚为依托,纠结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邓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长期盘踞在水东镇,横行乡里,严重破坏了辖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1月26日

  龙南县公安局各警种合成作战,成功铲除谢某、谢某立、谢某平、谢某辉、谢某柱、谢某均等6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多次纠集他人横行乡里,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起哄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1月29日

  石城县公安局按照群众举报线索,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许某伟、许某隆、许某金、陈某昌等4人抓获归案,将盘踞在石城县小松镇桐江村强揽乡村工程恶势力彻底摧毁,打响了石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目前,许某伟、许某隆、许某金、陈某昌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月2日

  当晚20时,开发区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第一次集中行动,对经开区黄金岭、湖边、蟠龙、香港工业园4个战区30个重点小区同时开展统一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辖区被恶势力控制的传销组织。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捣毁传销窝点12个,查获传销人员70余人,破刑事案件5起,其中组织领导传销案1起,非法拘禁案4起,刑事拘留涉恶犯罪嫌疑人19人,抓获网逃1人。

  漂亮!给力!

  这一波攻势

  32个赞都不够!

  赣州公安郑重发出提醒

  一张巨大的网已经张开

  留给黑恶势力的时间已经不多啦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向黑恶势力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指出,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无疑!

  这份《通告》

  是针对黑恶势力的“最后通牒”!

  悬赏30000元

  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取得实效,近期宁都县公安局、龙南县公安机先后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拓宽“黑恶”犯罪线索来源,对查证属实的线索的提供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30000元。

  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3月1日刚好是农历十四,赶紧来公安机关自首吧!

  如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请拨打0797-8300126或110报警,也可通过“赣州公安”微警务平台“举报有奖”栏目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如您提供的线索被查实,赣州公安将有现金红包奖励!